許多銷售都會采用這種緊盯對手制訂策略的方法:對手去了個總經理見客戶,我們怎么也得去個董事長見一下;對方有這個功能,我們一定也要有!
在復雜項目銷售中,一般存在著三股力量:我們、客戶以及競爭對手。 對銷售來說,是關注客戶重要,還是關注競爭更重要?是基于客戶,還是基于競爭制訂項目策略?
緊盯對手 差點丟單
案例 幾年前,國內某汽車4S店連鎖集團要上信息化設備。我們的競爭對手是國內某知名軟件企業。由于我方產品與對手相比有幾年的差距,加之對方在汽車流通行業有成功案例,所以我方處于落后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一線的銷售經理找了幾個顧問,開始加班加點做單據開發,開發的都是汽車行業的一些業務單據,如保險單、上牌單等,試圖在下次展現的過程中,體現出我方的專業。 雙方的溝通安排在一周之后。溝通結果很不理想,客戶反映說:“你們的產品比不上競爭對手,他們的產品比你們更成熟,功能也比你們強大得多。”最終,項目進展沒有根本性的轉變。 這時我們發現:除了業務系統的需求外,客戶有一個更加重要的需求,就是實現對下屬幾十家4S店財務的集中控制。這個需求比供應鏈的業務需求更重要、更強烈。而對手的產品恰恰是不支撐這個需求的,因為兩種軟件的技術架構不一致。 于是,我們設法與客戶又進行了一次溝通。溝通的重點就是這個技術問題,以及在管理上帶來的差別,為什么對方的產品機制不支持財務的集中管理。 這次溝通取得了極好的效果,一舉扭轉了劣勢,客戶再不糾纏于我們的業務功能,并最終順利簽單。
跟著對手轉的后果
在這個項目的第一階段,我們依據競爭對手制訂策略。此時,我們將全部精力集中在與競爭對手比較功能上,非要與對手比出個子丑寅卯來,其結果卻不如人意。 在大項目操作中,許多銷售都會采用這種緊盯對手制訂策略的方法:對手去了個總經理見客戶,我們怎么也得搞個董事長見一下;對方有這個功能,我一定也要有。 這種競爭策略經常導致以下結果: 1.客戶會認為,雖然你也能,但你并不比對方強; 2.一旦看不到你和對方的差異,客戶會認為你沒有創意和不同。
客戶需求才是根本
在案例的第二階段,我們將關注的焦點轉到客戶身上,不再糾結于和對手比較產品的功能,而是集中在識別客戶的需求,以及最大可能地滿足客戶需求。 我們重新關注客戶的核心需求,并挖掘出了比產品功能更重要的需求,聚焦核心需求提出解決方案,結果順利贏得客戶“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