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汽車原創報道(張翠翠) 上周五,國家發改委及反壟斷相關部門召開了針對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的第一次會議。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反壟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黃偉表示,這是首個針對汽車行業的反壟斷指南,其制定將有利于反壟斷執法的制度化。
據悉,與《反壟斷法》配套的指南內容,將涉及知識產權濫用行為、汽車業反壟斷規制、寬大制度、豁免程序、中止調查程序以及罰款額的計算等。據消息人士透露,該指南初稿已經遞交國務院相關部門,但何時出臺目前暫無時間表。
從去年開始,寶馬、克萊斯勒、奧迪、奔馳等整車企業以及部分經銷商都收到了反壟斷罰單。同時,住友等12家日系汽車零部件企業也因壟斷行為受到處罰。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在汽車領域開的罰單累計金額已經高達16.58億元。
早在2008年我國就已正式出臺《反壟斷法》,同時,《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的修改版在今年也提上日程。此前,交通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雖有政策條文,但具體細則并未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反壟斷法》的位階高于《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只要車企與經銷商之間的交易行為落入《反壟斷法》規制的范疇,《反壟斷法》就可以對其進行規制處理。
另外,黃偉告訴筆者,進來大熱的“平行進口車”也存在壟斷風險。他認為就售后維修和配件供應,單一品牌可能構成一個獨立相關市場;整車廠商在品牌內配件供應市場上往往存在支配地位;平行進口廠商為滿足售后服務要求對配件供應等存在需求;整車廠商對平行進口商采取歧視性政策都將存在壟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