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商務部發布第25號公告,公布了對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制棒反傾銷案的終裁決定。
商務部認定,原產于日本和美國的進口光纖預制棒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威脅,且傾銷與實質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該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
根據終裁決定,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來源的該產品時,應根據終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8.0%-41.7%)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稅。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70022010。該稅則號下進口產品直徑小于60毫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