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座談會日前在京召開。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關于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張桃林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在“補什么”方面,緊緊圍繞國家農業戰略需求確定補貼范圍,助力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不動搖,持續將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所需重點機具全部納入補貼范圍。同時,加快構建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機購置補貼制度,特別是把開展“一控兩減三基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所需的相關機具優先納入補貼范圍;支持開展老舊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將實施區域由2012年的11個省份逐步擴大至全國;開展養蜂專用機具購置補貼試點,以及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等。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積極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試點省份不斷擴大,由2016年的3個擴大至2017年的10個;在6個省份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
第二,在“補多少”方面,正確處理促進發展與兼顧公平的關系,科學合理確定補貼標準。實行定額補貼,按照不超過全國或省域范圍內同類農機產品市場均價的30%測算補貼額度,推行“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最大限度減少補貼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創造補貼范圍內機具普惠敞開補貼的條件。對常規、傳統及區域相對飽和機具,按較低比例測算;對薄弱環節、綠色生態、技術創新機具,按接近或等于30%的比例測算;充分考慮邊遠貧困民族等特殊特定區域農機物流成本貴、價格高的實際,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按當地農機市場均價的30%足額測算補貼標準。
第三,在“怎么補”方面,切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和自主選擇權,不斷提高購機農戶滿意度。全面推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實施操作方式,既注重防控風險,又注重實施效率。農民由差價購機轉為全價、自主購機,自主申報補貼,市場主體地位得到充分尊重,議價自主性大大提高。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與企業結算轉變為縣級財政直接兌付農戶,徹底消除了資金結算環節可能的權力尋租風險,大大增強了購機農戶實惠獲得感。補貼申領從經銷商轉為農民直接到農機部門辦理,將經銷商從補貼申領操作環節分離,大幅減少了虛購套補的風險。同時,輔之以全方位信息公開和便民高效的辦事程序,購機農戶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高。
第四,在“怎么管”方面,堅持不懈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政策高效規范廉潔實施。逐步形成了以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指導意見為核心,分檔投檔、信息公開、績效考核、違規查處等方面的制度規范相配套的制度體系,切實做到用制度管錢、靠制度管事、依制度管權。一是重構了資金管理制度。將農機購置補貼納入新制定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范疇,并作為約束性任務單獨列支。改變了實施指導意見一年一發的慣例,在2015年起按三年一個周期制定實施指導意見,操作更加穩定,實施更有預期。二是改進補貼機具資質確定和分檔投檔辦法。將補貼機具資質與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脫鉤,更好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強化了企業對產品質量的管理責任。完善補貼額一覽表制定辦法,賦予各省補貼機具分檔定補更大的自主權,將補貼機具投檔和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管理權限下放至省,各地工作自主性、責任感明顯增強。三是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廣泛使用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縣級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率超過90%,補貼政策制度、補貼機具種類、補貼資金使用、補貼受益對象、補貼操作方式等相關信息基本實現了全面公開、及時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個方面的監督。四是加強績效管理。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圍繞政策任務目標、關鍵舉措落實等全面考核,促進了資金使用進度和政策實施規范化。五是嚴格規范懲處違規。先后制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為各地查處違規工作提供了遵循;上線運行全國補貼違規處理和黑名單數據庫,集中登記各地違規查處信息,初步構建起違規行為省際聯動聯查機制,違規農機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氛圍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