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新問了一個問題,為什么維基百科創始人吉米·威爾斯要出來替英國大學生Richard O’Dwyer鳴不平?
Richard O’Dwyer是一名英國的大學生,他因為創辦一個讓人們免費欣賞電影的和電視節目的網站tvshack.net而受到侵犯美國版權的指控,不過,tvshack.net并不直接提供電影,而只是把用戶引導到其他網站。
關于版權的吵吵嚷嚷由來已久,看上去像是個容易分清是非的問題,實際上并不容易。
私有財產是資本主義和市場經濟的核心,在西方國家,私有財產的保護是非常重要且不容侵犯,因此,盜竊要受到嚴厲處罰,但是到了互聯網上,對于版權的“嚴格”保護卻受到了各方的阻力,這是為什么呢?
如果人們通過O’Dwyer的網站tvshack.net能夠直接看到盜版的電影、電視節目,Richard O’Dwyer的罪行便不難確認,問題在于,tvshack.net只提供了索引,用戶最后看到的節目實際在第三方網站上,這好比說,你在路口立了一些指路牌,指向的目標中有家飯店的老板殺了人,結果拿你——畫路牌的人問罪。
從這個角度看上去便會覺得很荒謬,我換個角度,你再看看:
你在路口掛個路牌在你的汽車上,此時來了一個人,看了你的路牌決定到一家飯店吃飯,然后你開著車把他帶到了飯店,接下來的一幕我們都很熟悉,飯店老板把客人殺了,你成了幫兇。
沒錯,現實中這是兩個不同版本的故事,思維能力正常的成年人就可以區分出來,不過,這兩件事兒發生在互聯網上,你未必能覺得是兩件事兒。互聯網的信息訪問方式:帶你去和指路沒有什么區別。
說到這里,我們應該知道,互聯網版權相關的爭論,并不是傳統版權老問題的簡單互聯網翻版,而是因為互聯網出現了新情況,導致傳統版權本不相關的情況,發生了矛盾。
實物經濟中,使用權是通過所有關系來實現的,即便租用,所有權也在租用的時候被臨時轉移了,另外,使用權也通過所有關系來隔離,換句話說,如果你沒有所有權你根本就無法使用,而所有權是通過實物來控制轉移的。
信息經濟中,使用不僅不需要通過所有關系來實現,相反,只要使用了就能獲得所有權,你在計算機上看得所有信息,都在你看到的時候在本地電腦上留有一個拷貝——如果你愿意,你可以保存下來,這個拷貝當然屬于你的。
信息時代,使用即所有(擁有)。不僅僅你個人“所有”,所有看到你使用的人都會“所有”,你使用的過程可能會讓其他人“非法”獲得了所有權,你犯法了!指路有風險,使用請謹慎。
看上去,對O’Dwyer的處罰與千年數字法案的精神相悖,即:內容使用人必須為原始內容的合法性負責。數字千年法案的精神本來是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既然是矛盾,便會牽涉各方利益,利益并不容易平衡。你當眾吃了個燒餅,燒餅鋪違反了法規,你作為使用者也被牽連。
互聯網版權并非不能限制,問題是,由于互聯網的分享性,使用同時也是傳播,不能分享的互聯網將一無是處!互聯網需要保持快速分享與權益保護的平衡。這個平衡在法律上的爭議就是:版權能不能高于自由傳播權。現在,一般傾向于傳播自由高于版權。
維基百科作為提供給第三方的服務平臺,也有如何監管內容合法性的問題,如果鏈接都需要負連帶責任,則這種UGC(用戶創造內容)平臺責任就增大了,這或許是維基百科關切的原因。
補充說一下:互聯網內容責任關系的幾個層次:網站鏈接、網站存儲、員工上傳(如:新浪新聞) =>網站鏈接、網站存儲、用戶上傳(如:新浪博客)=>網站鏈接、第三方網站存儲、但提供技術傳輸支持(如:迅雷)=>網站鏈接、第三方網站存儲(百度)。通常,責任應該依次遞減。
看來,信息時代所有權與使用權的關系也被改寫了。
農業社會早期沒有私人財產概念的,只有消費品被消費的時候才真屬于某個人,一個人獨占一片樹林、湖泊…都是“非法”的,不利于人類社會的整體進步。一句話:農業社會的生產資料和環境是沒有所有(所屬)關系的,是公共的、自然的,其狀態也決定于自然。
工業化生產資料開始具有所有者關系,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實物按照所有關系得以劃分,工業化時代有了個人財富的概念,但環境依然是公共的。
信息化將改寫實物所有關系,因為copy不再值錢。人們開始重新定義copy權利歸屬,知識產權相關的創造部分的價值將被重新認可,創造是比生產資料更高層次的東西,相當于環境的支持作用,此時,人們關注改變環境而不是維護環境,環境代表的創造力需要解決所有權的歸屬。
一句話:這將開啟一個新時代,環境和創造將不再是自然的、公共的,要被賦予所有關系。
消費品的所有性是排他的,獨有性的;生產資料的所屬關系是共有的、有使用邊界的;創作權所屬關系是無邊界、分享的。
對于版權的所有關系,傳統版權界看作類似實物的所有關系一樣,而互聯網快速傳播性導致出現矛盾,如何定義版權所屬、使用關系成為現在版權最大的熱點和爭議點。